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陕西传媒网讯(见习记者 水冰晖)近日,一则关于“商洛洛南明代城隍庙被拆 只为给商业开发让道”的新闻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始建于明代的洛南县城隍庙已有几百年历史,但在没有履行相关申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却被拆了,准备盖商业楼。7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获悉,“商洛洛南明代城隍庙被拆”一事,已经有了处理结果。
商洛市监察局认为,洛南县在未履行相关申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由开发商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实施了违法拆除,造成文物损毁的严重后果。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对该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分管副县长党建平、县文广局局长石洛军、县博物馆馆长张晓兵、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孟喜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依法对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和出台《陕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来,陕西省首次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违法的县(市)级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