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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为,推进渭南市幼儿教育的规范、健康发展,近期,市教育局出台了《民办幼儿园年检管理办法》,规范全市民办幼儿园办学。城区幼儿园多数达不到标准。
据悉,渭南全市现有幼儿园1086所,其中渭南主城区100所(临渭区81所,高新区19所),公办幼儿园22所,其中独立办园的9所,办园条件均达不到省上要求基本办园标准:民办幼儿园78所,其中租赁民房办园62所,配套设施不完善,达不到省上要求办园标准。
孩子在城区西三路金色摇篮幼儿园上学的张女士称,城区幼儿园不少,可办园设施达到高标准的却很少,要给孩子选择各方面条件好的幼儿园,学费就会很昂贵。
对幼儿园从六方面提出要求
为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该《办法》主要针对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资格的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标准,从办园方向、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活动、示范辐射作用六大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幼儿园先开展自查,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采取审阅自查报告、实地考察、核查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复查,并形成年检意见(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同时以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
限期整改不合格取消办学资格
该《办法》将年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年检优秀及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整改1-3个月,整改合格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加盖本年度年检合格戳记。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给予3-6个月整改期限,并暂停一年招收新生,整改仍不合格的,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并进行公告。
渭南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继刚介绍,该《办法》的出台,加强了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对幼儿园的管理理念、团队建设等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将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