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实施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对城区246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岚皋县发放了餐饮服务人员“五病”调离制度宣传单,要求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相关皮肤病等疾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同时,各餐饮单位详细记录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对餐饮服务人员健康证进行详细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600余份,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与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246份。(通讯员 伍娜 杨富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