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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在采取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之前,均采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中小基金采取参股方式运作,打破了原有专项基金无偿资助的方式,而且改变了专项资金以支持企业为主的方式,将支持重点放在了担保机构上,通过增加担保机构的实力,从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进行无偿资助时,每年几乎有几百个企业受益,但是企业个体获得的资助只有二三十万,支持的效果不明显。采用中小基金进行支持,企业数量要相对减少,但单户企业获得的支持却相对扩大。尤其是中小基金对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入后,担保机构按相应的规定增加其注册资本金,相当于用中小基金来撬动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从而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直接投资的企业在成功运转之后,基金可以将股权退出,连同基金收益一起参股其他企业,不仅投资力度加大,而且投资面也可以不停的再扩大。同时,省级中小基金的成立将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地方设立相应的基金。
除此之外,专项资金种类繁多,将资金主要分散支持于单个具体项目,不能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而中小基金就可把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资金和基金捆绑在一起实行专款专用,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据了解,在实行中小基金之后,陕西省将不会全面取缔无偿资助的方式,仍会根据企业的状况对其进行不同方式的资助。比如小微企业规模小,需要的资金量少,无偿资助20万,同样可以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