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6月起至2015年6月底。即日起,市民一旦发现身边有涉恐行为、线索,可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涉恐线索价值,拿出最高30万元作为奖励。
举报人受到威胁 警方将采取保护措施
在昨天的陕西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介绍说,暴恐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并于即日起实施。
涉恐举报奖励办法问答:
1.涉恐行为、线索主要有哪些?
答: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对身边的涉恐行为、线索进行举报。重点有以下几种情况: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
视频 以及其他含有宣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2.市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举报?
答:市民可以直接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
3.举报人的安全有何保障?
答: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情况会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奖励、宣传等工作中会严格掌握政策,不会泄露涉及举报人身份的具体信息,任何单位、个人也不得公开可能确定举报人身份的有关信息。当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对举报人的奖励政策?
对群众的举报,各级公安机关会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划分5个等级,分级给予现金奖励,最低1万元,最高30万元。奖励将在案件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举报人。
一个半月 我省查处涉恐案件3起
据省公安厅反恐总队中队长董伟告诉记者,自今年6月起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处涉恐线索42条、涉恐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新疆“三股势力”逃犯1名;查处虚假恐怖信息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9名;取缔地下非法讲经班1个,遣返非法学经人员16名。另外,公安机关还积极协助新疆、北京、河南、广东、云南、上海等地,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返疆、信息核查、嫌疑人追缉20批次。
记者 邓龙辉
编辑:佳佳
编辑:秦人
关键词:举报涉恐线索 最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