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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居住在简陋的彩钢板房里。
孩子的手指和上身有多处伤疤。
近日,朝阳区北岗子多名村民反映,村里一名收废品男子家11岁的儿子小文(化名)从未上过学,经常被“继母”(与其父同居生活两年)打得满身伤痕。记者采访中发现,孩子脖子上还有一道长五六厘米的伤疤,小文称是因不好好吃饭被“继母”按在床上用壁纸刀划伤。孩子父亲表示,希望能给孩子找个学校读书,认为这样也许能避免孩子再受到“继母”伤害。如果无法安顿好孩子,他只能带着孩子离开。
邻居举报
孩子新伤盖旧伤无人管
据北岗子村民介绍,小文是跟父母从四川农村来京,父亲在周边收购废品,“继母”在酒店做保洁。小文一直未上学,住在厂房院内的其他孩子上学以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平时在厂房内捡树枝和石块在地上划来划去。小文很懂事,每次见到院子里的人都会打招呼,叫一声叔叔阿姨,看到邻居家一岁多的孩子,他也会上前去逗乐。由于院内住户只有一个水龙头,各家住户用水都要用水桶往家中提水,小文身材瘦小,但也经常帮家人提水,“拎着水桶走都走不稳”。
令邻居心疼的是,小文的胳膊上和腿上总是新伤盖旧伤,“手指甲盖里都化脓了,没有人给包扎,他就到水龙头前冲洗一下。水比较凉,可能冲一下,手就不疼了。”有时邻居心疼孩子,会把他带到家里涂一些药膏,但是过几天又会有新的伤口。邻居与小文的“继母”交谈时,也曾多次提醒她不要打孩子,但是她总是称孩子太笨。
孩子自述
吃饭不好被“继母”划脖子
7月3日,记者来到小文住处,发现一家人居住在彩钢板房深处的一间小屋,屋内堆放着废旧饮料瓶和旧铁块儿,用塑料布密封的窗户下,一堆碎砖块上架起一张木板,铺张席子就成一张床。
为避免受“继母”影响,邻居将小文引到屋外。记者眼中的这个男孩,虽已11岁,但身高仅一米出头,瘦小的身材像五六岁的孩子。邻居拨开小文脑后的头发,只见鼓起了三个包,部分已消肿,部分呈淤紫色。邻居称,小文头上的包比他刚被打伤时已经消下去了很多。另外,他左手中指指甲淤紫,似乎被挤压,伤口还未完全愈合。掀开小文的衣服,邻居们也忍不住叹气,小文的胸前与后背上布满了条状的伤痕,并有多处圆形伤疤。
记者留意到小文的脖子左侧用纱布包着,有一道长五六厘米的伤口,一共缝了9针。问到如何伤的,小文迟疑,说是自己摔的,却讲不清自己是怎么摔的。每当记者提起他的“继母”,小文就显得有些迟疑,低下头小声说话,说自己惹妈妈生气了,妈妈就打,很疼,他也讲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惹妈妈生气。
结束采访后,小文回到自己家中,记者在其邻居家听到,小屋内传出小文的哭声,伴随着“继母”岳维芝的斥责和拍打声,持续了半小时。之后,小文出门倒垃圾,满脸是泪,岳维芝大声催促他快点。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之后邻居再次致电记者,称小文脖子上的伤其实是其“继母”用刀划的。11日,记者再次来到林家,小文父亲林玉松称,孩子受伤后是岳维芝带去包扎的,说是孩子自己弄伤的,但他带小文去拆线时,医生说伤口整齐,约有半厘米深,可能是被划伤。儿子这才告诉他缘由。小文说,脖子上的伤不是自己摔的,是他不好好吃饭,被“继母”按在床上,用壁纸刀划的。
“继母”说法
孩子太笨我生气就打
小文的“继母”岳维芝称,之前小文一直在老家,由奶奶带。一年前,他俩回老家见到孩子非常瘦,便将其带到北京,平时由岳维芝照顾。她在附近找了份夜工,给一家酒店做保洁。岳维芝称,酒店工作需要每天签名登记,她因为没有文化,每次都需要找同事帮忙代签名,再帮同事干活作为答谢,“我只想让他好好上学,不想孩子像我一样”。
提起孩子上学的事,岳维芝眼光泛泪,“为这事,光是公交费就花了二百多,路边见到学校就进去问”。岳维芝说,找不到学校,夫妻俩就自己教孩子,“他太笨了,什么都不会”。岳维芝承认自己打过小文,“教也教不会,我是真生气,打得后背都出血了,我就抱着他哭”。
至于孩子脖子上的伤,岳维芝称,是他自己爬上小三轮,从上面摔下来,脖子割了很长一道。但记者追问是被三轮车哪个部件划伤时,岳维芝却未能作出回答。
父亲求助
送孩子读书避免受伤害
林玉松称,他现在每天都要把孩子带在身边,“她打得太狠了,把儿子留在家里我怕出事”。林玉松说,岳维芝并不是小文的生母,小文的母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离家出走了。前年6月,由朋友介绍,林玉松从贵州将岳维芝接到北京一起生活,两人没办结婚手续,“就想着能有个人在一块过日子,晚上回家能有口热饭”。
提起孩子身上其他的伤口,林玉松说,今年5月后,岳维芝一直在家照顾孩子,小文身上才开始出现伤疤,“都是她打的,拿起铝合金条子就往身上打”,6月份,孩子的右胳膊上臂曾经被打折,打了石膏才恢复。两人为此吵过几次,“哪怕是小竹条打打屁股,我也不说什么。可下手不能这么重啊”。有时候岳维芝还会咬小文,林玉松说孩子背上的圆点状伤口都是被她咬的。
林玉松希望能给孩子找个学校读书,认为这样也许能避免孩子再受到“继母”伤害。如果无法安顿好孩子,他表示只能选择带着孩子离开。
专家说法
家庭不具监护能力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分析,如果孩子的父亲与岳维芝未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婚姻法》对岳维芝并不适用,岳维芝对孩子也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既然孩子的父亲将其托付给岳维芝照顾,她就必须要承担起照顾好孩子的责任。其间,如果岳维芝殴打孩子,甚至用刀划伤孩子,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分析表示,如果家庭具有暴力和精神虐待,家庭不具有监护能力。这种情况应该采取司法干预,剥夺父母的监护权,追究父母的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但不是唯一监护人,当父母无法尽到监护责任时,政府应该主动承担起孩子的监护责任。
宗春山表示,保护儿童人人有责。如果见到家庭暴力,虐待儿童,邻居有报告和监督的责任,可主动阻止和报警。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聂辉迟名本版图片京华时报记者陶冉
编辑: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