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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10时,陕西省公安厅就出台《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为切实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决定对举报暴恐犯罪行为、线索的广大群众进行现金奖励,根据线索价值分别可获得1到30万元不等。
据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介绍,陕西省从今年6月起至2015年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结合陕西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了《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日公布实施。
若看到以下六类犯罪活动请您报警
《办法》规定,从即日起,广大人民群众可就以下情况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一是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二是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三是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四是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五是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六是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办法》规定,对于群众的举报,各级公安机关会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划分若干等级,分级给予现金奖励,最低给予1万元,最高可给予30万元的奖励,在案件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发放给举报人。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情况会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奖励、宣传等工作中不会泄露涉及举报人身份的具体信息,并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专项活动开展一个多月以来共查处涉恐线索42条
据陕西省公安厅反恐总队总队长董伟介绍,截止7月中旬,陕西省反恐专项活动共查处涉恐线索42条,涉恐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新疆“三股势力”逃犯1名;查处虚假恐怖信息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9名;取缔底下非法讲经班1个,遣返非法学经人员16名。
此外,陕西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全国专项行动部署,协助新疆、北京、河南、广东、云南、上海等地警方,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返疆信息核查,嫌疑人追缉20批次。(记者 马磊 实习生 韩弯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