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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贴出的公告。
宝鸡市金河尚居保障性住房小区。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公租房、廉租房不是商品房,不能随便转租。近日,网友发现有人私自在房屋中介网站上发布宝鸡金河尚居小区的转租信息。而金河尚居属于保障性住房,里面全部是公租房和廉租房,按照规定是给低收入人群的,网友对此产生疑问“保障性住房不是只能自己住不能对外出租或出售吗?”记者今天(7月10日)从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他们已经对私自转租公租房的王某发出通知,一旦查实,房子将按规定要收回,正在按程序处理。
网上有人私自对外转租金河尚局公租房
“公租房廉租房可以个人对外出租吗?好像是只能自己住,我记得。”日前,网友“嘟嘟嘟tm”发微博说,宝鸡市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区有人对外转租房屋并配发了一张房屋中介网站上的信息,微博一发,引发网友关注。
随后,记者打开这家房屋中介信息网站,搜索到了该条对外出租的信息,与网友所反映的信息一致。租房信息显示:金河尚居小区63㎡二室一厅住宅一套,位于27层高层的4层,简单装修,每月租金为400元,支付方式为押一个月租金,付两个月租金。
记者随后按照网页上的信息,试图电话联系发布信息的“小王”,但对方一直未接电话。7月10日下午,记者从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发布信息的男子姓王,在宝鸡高新区打工,因嫌距离上班的地方较远,就想着把申请到的公租房转租出去。
据介绍,宝鸡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区位于金台区北环路高架桥北侧、金陵河西岸,金河尚居小区共有39幢高层建筑,7504套住房,公共租赁住房7228套,其余为廉租房,水、电、气、暖配套齐全,建有幼儿园、小学,现在正在配建超市、医疗服务中心、电影院、游泳池等生活服务设施,今年6月20日已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管理中心:已通知其本人 查实房屋要收回
宝鸡市金台区官方微博 “金台发布”反馈说:“对于网友反映的公租房廉租房对外出租问题,已经和宝鸡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了对接,他们会尽快安排人前去调查处理。”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公租房廉租房只能自住,转租违规,房子按要求要收回。管理中心已通知本人,“他可以放弃,但不应该转租”。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已在金河尚居小区贴出通知,重申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按《宝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回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