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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了解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6名专职检查员正式上岗履职,这意味着省药监局专职检查员队伍已经建立。
此前药品认证检查员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兼任,影响了认证工作的效率质量。为此,省药监局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解决好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专职检查员的任职条件,省药监局从学历职称、工作年限、作风和年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药学及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具有至少八年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或具备药品GMP、GSP认证工作经验;男性年龄50岁以下,女性年龄45岁以下,能够长期从事省内药品认证工作;并且要求专职检查员诚实守信,敬业创新,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等。
省药监局药品认证中心主任杨志信介绍,专职检查员作为聘任人员与陕西省局签订合同,首次聘期时间为3年,受聘人员并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专职检查员主要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包括现场检查前的准备、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后的总结,并逐步承担省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保健品认证等现场检查工作。
而对于专职检查员的管理,杨志信表示,已经研究制定《聘用专职认证检查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专职检查员的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管理、工资福利、辞职、解聘与奖惩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专职检查员如果有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对用人单位声誉和利益造成较大损害;旷工全年累计超过15天以及受聘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等行为时,将依法予以解聘。
本报记者 张亮 通讯员 张伟峰 实习生 庞阿倩 吴嫚嫚 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