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省公安厅日前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人民汇报”活动实施办法,通过及时有效地向人民群众汇报公安工作,真诚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据了解,“向人民汇报”的内容包括社会治安动态、开展工作情况、便民服务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工作思路包括采纳、吸收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情况等。汇报以面对面交流为基本形式,也可采取书面汇报、媒体宣传、个别约谈等形式。
汇报的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因时、因事、因地、因情而定。市县公安局汇报对象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代表、媒体代表、群众代表和相关行业代表为主;派出所、交警大队汇报对象以辖区单位代表、乡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警风监督员、本警种业务工作对象代表为主;社区民警汇报对象以辖区管理人员、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代表为主。市公安局每半年汇报一次,县(分局)每季度汇报一次,派出所、交警大队每月汇报一次,社区民警视情况随时汇报。市县公安局长为市县公安局的汇报人;部门、警种负责人为本部门、警种的汇报人;派出所长、交警大队长为本所、队的汇报人。(记者景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