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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打破了事业单位岗位终身制,今后,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社保方面,该《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我省事业单位情况如何呢?据了解,我省现有事业单位3.4万个,工作人员96万人。近年来,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面逐年扩大,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覆盖”,岗位管理制度整体入轨,初步实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下一步,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严禁违规进人行为。(记者周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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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今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简称职保)之间可以转移衔接,我省同步实施。从今日起,参加职保和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按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待达到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