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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6月30日专电(记者侯文坤)针对网友热议的“大理古城出台新规:禁止古城商户在停电时使用蜡烛”一说,云南省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6月30日回应表示,公众对相关文件内容存在误读,作为即将实施的《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附加条款内容,是引导性的规范,而非硬性要求,新规不会给古城商户设置人为的门槛。
近日,媒体报道称,云南省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从7月1日起将启动办理《大理古城准营证》,以进一步强化对古城的保护和管理。不过与其配套实施的消防安全规范中,关于要求商户“在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的条款却惹来不少争议。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古城多为木结构,一些危险用具应当禁止;也有网友则认为这是“懒政”的表现,经不起推敲。
6月30日,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向记者提供了此次“引发争议”的《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规则》中对古城内经营户的室内电线及电器线路安装、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置等制定了严格的规范标准。而关于经营户“在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的规定则是出现在该《规则》的附加条款中。附加条款还提到:经营户不得使用蜂窝煤;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小太阳)、柴火取暖;不得使用液体酒精、木炭火等作为火锅、干锅加热材料等。
据了解,该《规则》适用于所有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民商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户,且明确了商户须严格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接受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后方能办理其他证照。这就意味着遵守《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要求将是商户们获得《准营证》的必要条件。面对即将实施的规定,一位大理古城内的商户向记者表示,虽然理解和支持古城保护工作,但在“习惯性的一禁了之的做法”之外是不是有更好的办法?
对此,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经营管理科科长蒲兴解释称,“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一说存在对文件内容的误读,《规则》中的附加条款是“柔性引导”而不是“硬性要求”,是下一步古城保护管理工作中对商户的建议和倡导。“不是现在提出来之后就马上禁止,而是逐步引导商户少使用或不使用蜡烛等明火,具体操作也会人性化,新规不会成为给商户们人为设置的门槛。”蒲兴强调。
蒲兴还表示,向经营户核发《准营证》和实施《大理古城经营户消防安全检查规则》都只是对古城进行规范管理的手段,是汲取多地古城火灾教训,并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出的规范。将消防、环保、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与古城保护管理部门联动起来,其目的和初衷都是为了更好地对古城进行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