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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记者 李艳 实习生 樊晓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自2014年起,陕西省大学生见习工作逐步向市、县级政府和大型企业拓展。
据悉,2014年大学生见习工作将在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开展。同时,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西建工集团、陕西旅游集团、陕西文投集团、陕西外经贸实业集团等5家省属企业试点开展。据悉,2014年到省级部门和省属企业的见习大学生共200人,陕西省各设区市政府接收见习大学生不少于50人,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和各试点县(区、市)政府接收不少于30人。此外,各设区市政府至少确定1个县(区、市)试点开展大学生到县级政府见习工作。
2014年的见习工作统一为6月16日-7月4日报名遴选,7月14日-8月15日学生见习。到省级部门及省属企业见习的学生报名条件为:在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住宿问题。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条件,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安排大学生到基层调研1次,并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