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近期,柞水县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特别困难人员,采取“分类施保”措施给予重点救助,切实提高特别困难人员的救助水平。
乾佑镇在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率先启动了分类施保救助工作。分类施保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特别困难人员,包括以下8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类施保补助标准是根据各类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当地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增发20%至70%不等的保障金。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增发7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增发2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增发3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盲人、严重低视力及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一级肢体残疾者,增发50%保障金;对言语、听力、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的残疾人,增发3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每人每月按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单亲未成年人,如父母离异,增发30%保障金;如父母一方去世,增发5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内,增发70%保障金。低保家庭中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增发60%保障金。对上述低保对象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补助,不得同时享受。也就是说,从今年起,柞水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特别困难人员,每人每月增发补助34元至239元不等。
据悉,柞水县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13800户20796人,每月发放保障金280万元;分类施保6537人,每月发放救助金36.8万元。目前,已经通过“一折通”直接兑现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