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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自身准备的不足、承认客观条件的限制,学会量力而行,懂得克制自律,才是一个理性、成熟的驴友应有的姿态
□杨朝清
据《大河报》报道,近日,一个通过网络论坛约伴探险的9人驴友团在穿越南太行山途中,一名28岁的男子坠崖,不幸遇难。
每当驴友成为舆论焦点的时候,通常伴随着令人惊心动魄的字眼——失踪、摔伤、坠亡……户外运动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一次又一次地刺痛我们、警醒我们:在那些人迹罕至的场域,究竟应该如何保障生命安全?
对于驴友以及公众来说,对这起悲剧的反思或许正是时候。尽管这起悲剧有山间降雨等客观因素,作为能动主体的驴友,在这起悲剧中扮演的角色,却不容忽视。作为一种尚未被大多数老百姓完全接受的亚文化,“驴友文化”的核心在于发挥主体性,去享受户外运动的快乐。驴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心理动机和行为逻辑?
除了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收益的功利心态,在某些驴友的心中,还弥漫着极端个人主义的倾向。在他们看来,自主自助的旅行方式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看似理直气壮的说辞,既经不起事实检验,也经不起逻辑推敲。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不能将驴友的户外活动视为一个孤立的节点,而是应该将其纳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进行分析。更进一步说,每一位驴友,除了遵循户外运动的基本规律,还必须遵循社会生活的基本规范。
个人主义以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为核心,不仅具有彰显个体权利的一面,也包括自我约束的一面。个人主义不仅关注自我,还调整着自我与其他平等个体之间的关系。乍看起来,驴友“敢想敢干”的性格偏好与现代个人主义的某些要素有一定的相似性;可是,驴友“率性而为”却忽视了潜在风险,可能给自身、他人和社会带来伤害。
当功利主义与偏执心态相结合,当个人主义与风险漠视联袂登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驴友,无疑给个体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增添了风险,打破了自主性与约束性的平衡。只有纠正错乱的价值认知,明晰个人权利与责任的边界,忽视旅游安全的悲剧才不会重演,户外运动才会更加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