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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通讯员 刘继)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管理工作,白河县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城乡供水安全隐患。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水质管理及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县水利局及时转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省水利厅办公室《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的通知》,并利用了两周时间对全县城乡供水设施开展了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强化措施,加大供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力度。加大水源安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增设了保护标志,规定时限,细化任务,对保护区内污染源要求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整改到位,加强了取水口防护措施。同时,再次夯实了水源地管护责任,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从源头上保障水质安全。对县城供水水质检测中心调整增加了检测人员,加大检测频次,避免出现水质安全事故。
加强管理,健全完善城乡供水安全长效机制。首先建立了县城饮用水水质监测机制,由县环保局在水源地分区域设立水质监测点定期对源水进行取样检测,县自来水厂每天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县卫生监督所每月对管网末梢水进行取样送检。二是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由水利局负责巡查机制,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对饮用水源地和自来水厂实行旬巡查制度。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环保局牵头,会同水利、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水源地保护工作实行月检查制度。四是做好县城备用水源项目争取工作,编报项目文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争取力度,力争早日立项。
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政府督查室对水源地保护及水质安全监测等相关工作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