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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我省作为核心河段之一,省内文化界、旅游界无不额手称庆:“这是盼了好多年的事情!”
入遗的文化、精神价值自不必说,单从旅游角度讲,申遗成功蕴含着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这方面有太多成功的范例:杭州西湖入遗后,次年,旅游总收入创下历史新高;平遥古城申遗成功后,门票年收入从18万元跃升至500万元;河北承德金山岭长城由于名列世界遗产由不为人知到声名远扬,年旅游收入350万元……
因此,对发展旅游来说,入遗所形成的机遇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旅游目的地被冠以“世遗”标签,其效果甚至可与一个景区晋级“5A”比肩,随之而来将是知名度和人气的巨大提升。不仅如此,各种资金筹集、产业项目的拨付和引入往往也会容易很多。
虽然入遗能对旅游业带来不菲回报,但是,与旅游目的地打造国家5A景区不一样,“促进旅游发展”只是入遗的一种附带效应。
看看“世遗”产生的初衷就能知道:1959年,埃及政府打算修建阿斯旺大坝,此举会淹没尼罗河谷里的珍贵古迹,事件引发争议。受此引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倡导和缔结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形成世界遗产名录制度。
世遗,是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最高等级,其初衷,更多在于“保持原样”,而不是“破旧立新”。入遗不单是一种荣誉和资本,更是一种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发展旅游对遗产保护来讲,却无异于一把“双刃剑”。大运河“静态遗产”与“活态遗产”并存,这也给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造成更多难题。
好的旅游开发,完全可以兼顾遗产保护。比如,通过发展旅游,可以完善周边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改善运河环境治理、保护和修葺濒危遗产遗迹等等;坏的旅游开发,可能“名曰保护实为破坏”,出现大拆大建,人为上马“大项目”、“造城造河”;或者过度开发,游客人满为患,超出遗产地旅游承载力,也是对遗产的另一种破坏。
我省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开发运河旅游资源,已经打造(或正打造)了台儿庄古城、微山岛、南阳古镇、微山湖湿地、济宁运河乐园、中华水上古城、临清中州运河古城、德州苏禄王运河旅游区等重大项目。随着大运河申遗成功,我省运河旅游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将会有更多旅游项目和规划出台。
在发展运河旅游时,迫切需要唤醒旅游开发者和从业者的遗产保护意识。同时,笔者建议,为尽可能避免发展旅游所带来的负面效果,旅游项目、规划的制定与拍板,不妨跳出“常规套路”,由旅游、文化、文物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等多方组成联合小组,对旅游项目、规划加以审核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