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张妍潜入闺蜜暂住屋内偷取电脑,还敲诈1万元。经报警,警察在张妍接受钱款时将其抓获。近日,静安区法院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妍拘役8个月,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23日,张妍因手头紧向郑婷借钱却遭拒,于是怀恨在心。一天,张妍潜入郑婷的暂住屋,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随后,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以揭露郑婷的隐私相要挟,要郑婷将1万元打入她的银行账户中。
法院认为,张妍对部分犯罪已着手实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故一审从轻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