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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破解择校难题”总体部署,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重大举措。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举措,在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近日,韩城市教育局印发《韩城市2014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多项举措全面做好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办法》指出: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是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相关规定制定,目的是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就学,综合治理城区大班额问题,全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办法》明确:2014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组牵头负责,各小学、初中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免试就近、划片招生、照顾户籍、统筹安排”的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小学段实行户籍划片和控制入学年龄相结合的办法,初中段实行划片招生和对口直升相结合的办法。
《办法》要求:做好2014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一是要严格控制学校班额。根据《陕西省义务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双高双普”标准要求,2014年秋季,全市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工作,小学、初中各年级不得超过45人、50人。凡超过规定班额的,一律不得转入学生。二是要严格实行义务段划片招生。根据现有行政镇办,全市义务段划分为12个片区,实行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片区内含多所小学、初中的,由教育组根据学生人数、学校、自然村庄的分布情况及街道、路段布局情况,分校划片,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三是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学校在学生学籍管理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小学一年级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儿童,学校超规模不得接收学生,不得让学生留级,不得转入休学学生,不得违规接收毕业年级转学学生,不得在学生正常转学等业务中违规收取费用,设置障碍,刁难学生。凡不按规定接收的转学学生,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手续,对于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违规学校承担。
对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办法》明确,由各镇办教育组按照划定片区,对片区内现有年满6周岁的适龄大班儿童进行统筹考虑,根据学生户籍就近划入片区对口直升学校,同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单。开学初,学生持家庭户口簿及录取通知单到划定的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对于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办法》明确,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教育组依据划定片区统一划拨至相应初中。同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单,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对口直升办法。开学初,学生持家庭户口簿及录取通知单到划定的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办法》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工作及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作出要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申请就读时只要提供“房产证、营业执照、父母单位证明”三个材料之一者,就可到辖区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办理相关业务“;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按照相关法规,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招生。新生招录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不得超规模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办法》还对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的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转学的具体流程是: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和家庭户籍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汇总后统一报教育局审批。学生转学手续必须在暑假期间进行办理,转入学校汇总后,在开学前2周内统一到教育局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