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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李梦倩记者谢斌)“夏晓伟(化名),请注意一下你的情绪”,法官不止一次提醒20岁的被告小伙。因为抢劫50多元和一部400多元的手机,夏晓伟昨日一审被西安碑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5000元罚金。在约一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有50分钟他泣不成声。
夏晓伟,出生在陕西商洛市,今年刚刚20岁的他,瘦弱单薄的身躯,更像是一个“高中生”。2013年8月20日晚上10时许,已经身无分文的夏晓伟和同伴赖某某(未成年,另案处理)几天没吃饭,于是俩人滋生了抢劫的念头。
在两人商议好后,在碑林区菊花园东号巷见到一个单独过路女子,赖某某上前捂嘴,夏晓伟上前夺包,等两人跑到没人的小巷子内后,才打开那个女士挎包,包内有现金51元和一部价值480元的手机。
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分别对夏晓伟进行讯问,非常消瘦的夏晓伟一直低着头哭,而且抽泣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夏晓伟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夏晓伟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哭着说道,“我还有个请求,因为我高度近视,没戴眼镜,能不能和我的母亲单独说几句话。”对于夏晓伟的请求,法官回复说,法庭上没有办法实现,但是等到判决书送达之后,家人就可以对他进行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