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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李艳 实习生 刘雅娇)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2015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参保居民可在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营业网点(可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或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查询)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