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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3岁的杨某是兴平市赵村镇农民,家有儿女,妻贤娃乖,有房有车,日子红红火火,让村里人羡慕。可谁又能想到,他们的幸福生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直到近日,被害人曹某向公安机关控告,这件令人目瞪口呆的事情才露出破绽:杨某居然以夫妻关系与另一女子共同生活了四五年。
据曹某说,2007年8月,杨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单身的她,就此与她来往,并说自己与妻子因矛盾分居,且准备离婚。随后,杨某拿来离婚证给她看,还给他俩办了结婚证,并给她买车,取得了她的信任。2008年1月2日,他俩摆设婚宴,宴请她单位同事和亲朋,杨某在咸阳秦都区秦宝小区有一套房子,对她说是政府分配的房子,还办了户口本,于是,两人就生活在一起。在此期间,杨某先后以担任兴平市农业局副主任、咸阳秦都区司法局副局长、三原县副县长、沣渭新区副区长、榆林市委副书记等职务,给她看电话簿里存的大量的领导电话号码等方式,持续获取她的信任,跟她继续生活。后来,杨某先后又以买车、装修房子、为她弟弟减刑、为她女儿安排工作等理由,多次开口要钱,累计要了15.8万元。致使自己把单位购房的资格卖了,让女儿辍学了,母女俩最后无家可归。
今年2月20日,由于杨某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回家,才让她产生了怀疑,遂去公安机关查询杨某的真实身份,方知这些都是谎言,悲愤交加之下,她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公安机关侦察查证,嫌疑人杨某在与曹某共同生活期间,还以政府部门领导的身份能帮孩子安排工作、买便宜房子、办理护士证和医师证等欺骗了曹某的姐姐、曹某的同事和朋友,骗得6万余元;又以自己任乾县副县长的谎言欺骗了被害人苏某,以合作开发工程项目为由,骗取其现金50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杨某骗子的身份陆续暴露。2011年6月,杨某在网上认识女子李某,约其在咸阳市政府大院见面,冒充咸阳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书记秘书,骗得李某信任,随后,陆续以投资房地产分红、给李某孩子安排工作要送礼、包揽的工程急需用钱等借口,骗取现金62万元和物价值3万余元的烟酒等物。2012年6月,杨某在给自己车买保险的过程中,认识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的女子曹某,杨某谎称自己在咸阳市政府工作,能帮助她的儿子从普通校警提拔成领导干部,随后向曹某索要3万元;2013年12月,杨某又以能将政府采购车辆的保险业务交由曹某办理,需向领导送礼为由,向曹某索要某超市价值8000元的购物卡。2012年,杨某谎称是咸阳市卫生局干部,以能为田某女儿办理护士证为由,骗取1.3万元,后又以能将其女儿安排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工作为由,索要5.5万元及93#汽油票2000升;2012年8月,杨某以身为咸阳市政府秘书等谎言,骗取雷某信任,答应为雷某办理教师职称晋升、并提升为副校长为由,向雷某索要2.3万元。
再高明的骗子总会露出马脚,杨某以种种假身份和理由骗取上述受害人财物150多万元,终于落入法网。近日,兴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杨某依法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提醒善良的市民,一定要对自称有身份有能力的陌生人多加提防,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