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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打磺中药对人体有害
如果能严格按照传统古法中药打磺的操作执行,中药中残留硫磺的量是很微量的,短期少量服食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服食过度打磺的中药对人体健康肯定是有害无益的。
医学研究已经证明,人体食用硫磺熏蒸过的中药材、食物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系统,使这些器官的黏膜受损,导致变异;另外,还对肝、肾脏等器官有损害。更严重的是,一般的小作坊出于成本考虑,熏蒸药材的硫磺质量较差,纯度不高,含有较多的铅、汞等重金属,如果食用量较大或长期食用,会引起慢性中毒。长期接触过度打磺中药或经常从事中药打磺的人员,轻者会出现眼红、眼痛、流泪、失眠、头晕、呕吐、恶心、乏力等症状,重者可能会出现反射性声门痉挛,说话能力下降、吞咽困难、憋气等。
另外,硫磺在熏蒸过程中会与氧结合,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一种较强的还原剂,其溶于水,产生亚硫酸、硫酸和硫酸盐,可能会造成某些药材有效成分受到破坏,影响药材质量和疗效。
■国家明令禁止中药打磺
由于硫磺熏蒸或浸泡中药材的加工方法会导致药材残留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硫磺熏蒸或浸泡;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在市场流通领域的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通过采用硫磺熏蒸或浸泡达到外观漂白的行为,应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而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版药典删除了山药加工中使用硫磺熏蒸的方法,表明中药材已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以漂白、增艳、防虫。《药品管理法》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使用硫磺熏蒸,应按劣药论处;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识别打磺中药材有方法
选购中药材识别是否被打磺可以从“看闻捏尝”几方面着手。
首先是看一看,因为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颜色过于鲜艳,甚至艳丽得不正常。因此,对颜色太鲜亮的药材要警惕,像银耳、百合、山药、霸王花、党参等煲汤常用的料,正常情况下应该呈淡黄色,如果呈雪白色的话,基本上都打过磺。硫磺熏过的药材如果放置时间较长,就会变成黄色,因为发生了化学变化;其次是闻一闻,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通常会有一股较刺鼻的酸味;然后要捏一捏,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要比未熏蒸的中药材重,就连质地疏松的草药也可感觉到重量的差别;最后是尝一尝,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通常都有一股酸味。但党参和当归这类含糖量较大的药材,哪怕被“撒磺”过,煲汤后的酸味也并不明显,未必尝得出,只能靠市民自己注意多方鉴选。
■如何避免食入过量的硫磺
选购中药,尽量去知名、正规的大药店或医院药房。另外提醒,用硫磺过度熏过的药材靠浸泡淘洗是没有用的,因为毒素已经进入到药材内部,很难洗干净。把打磺熏过的中药材打开包装,摊薄,放在通风处一段时间,可以驱除一部分残留的二氧化硫。因此,如果是误购了过度磺熏的中药,最好的办法就是弃之不用,千万不要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到时候伤害了身体、加重了病情后悔晚矣。在选择药材时除了依靠上述介绍的如何识别打磺药材外,尽量选择外观粗糙自然的品种。另外,提醒市民不要常年用中药煲汤,中药也是药,是药三分毒,哪怕是没有“撒磺”或打磺,市民也不应过多地用药材煲汤。
编辑:席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