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铜川市继去年推出“1元民生保险”之后,今年市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又有新举措。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乡村幸福院的1278张床位由政府出资购买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老人在照料中心和幸福院发生死亡、伤残,最高可获5万元赔偿,此举在陕西省尚属首家。
为增强养老服务机构防范风险能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保障水平,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事业。铜川市经过周密论证、调研,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今年先在2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122个乡镇幸福院推行试点。
在保险期限内,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的服务对象,因在养老服务机构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害或身故的,依照法律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为防止或减少服务对象的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后,养老服务机构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养老服务机构支付的仲裁或诉讼等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责任给付。在养老服务机构责任范围内,由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由人保寿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据悉,此次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的1278个床位,由市政府出资289575元,以每床每年保费150元向人保财险铜川分公司投保。期间发生死亡伤残责任限额5万元/人,其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人。每个养老机构每起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全市所有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限额500万元。(记者 吴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