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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靖边县红枫苑小区3、4号楼的48户业主反映,他们西侧正新建两栋33层高楼,目前已盖至8层。若盖好后因楼层太高,两小区之间仅相距26米,严重影响了采光,红枫苑小区的居民多次向执法部门反映,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一楼住户下午6点半就要开灯
红枫苑小区位于县城清华路上,3、4号楼分布在小区北侧,分别为11层、16层高,其东面、南面有高层建筑,目前采光只能靠西面。可如今小区西面正在盖着两栋高为33层的楼房,这让3、4号楼的采光受到了严重影响。6月24日,家住4号楼一单元一层的邢艳玲说,大夏天的,到下午6点半,家里就要开灯了,如果进入冬季,开灯时间又要提前一个小时。
在邢艳玲家中,房间西侧略有光线进入,东侧、南侧几乎没有光线。而该楼二、三、四层,均有此现象,五楼以上情况才稍好。在该小区西侧正新建的大楼旁,根据该建设项目规划图显示,小区名为金域华府,建设单位为陕西和势置业有限公司,其3、4号住宅楼显示的建筑高度为99.9米,层数为33层,由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据现场盖楼的工人说,这两栋33层高的楼房是给靖边县国土资源局、检察院盖的,2013年8月动工,已建了8层,平均每套房的面积约为160平方米。
业主称对方盖楼手续不全
红枫苑小区4号楼3单元301室的业主双忠说,他们原本不知道楼房是给县国土局、检察院盖的家属楼,后来因房子建的越来越高,采光受到严重影响,才找相关部门反映。2013年10月,国土局、检察院为此还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和他们商谈,采光时间缩短半小时以下的,每户补偿3.2万元,半小时至1小时的,补偿4.8万元,1小时至1.5小时的补6.4万元,1.5小时至2小时的补7万元,2小时以上补8万元。
据双忠介绍,红枫苑小区3、4号楼受采光影响的住户多达48户,因绝大多数业主要求在建的楼房严格按设计图纸修建,所以拒绝补偿要求。后来他们了解到,原来金域华府小区只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4证均未办完。双忠说,按规定没有合法手续是不能动工的。红枫苑小区的业主们向上级部门反映,但工地仍在施工。
团购房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
据了解,国家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金域华府3、4号楼真为靖边县国土资源局、检察院的家属楼吗?接通红枫苑小区业主提供的多个金域华府业主的转让房屋电话,对方均称,两栋高楼确为国土局、检察院的家属院,都想转让房屋,每套房子的转让费为4~5万元。
6月24日下午,靖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崔琳品否认金域华府为国土局、检察院的家属楼,而是两个单位职工团购所买的房屋,团购价每平方米约3000元左右。对于盖楼所需的手续,他表示,《国有土地使用证》肯定办好了,其他并不知晓。该县城建局局长田元也证实,金域华府为靖边县国土局、检察院职工团购的房屋,而非家属楼,因建房挡了红枫苑小区部分业主的采光,已要求开发商向业主进行赔偿,金额由原先规定的提高一倍,最高为19.2万元。他表示,金域华府小区共建有5栋楼,其中1、2号为商住,3、4号为两个单位的团购房,盖房手续已经全了。针对被影响采光的情况,如果业主不同意此意见,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则会进行更改,但他并不愿出示相关手续。(记者高羽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