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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检察机关在两年零4个月内,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24件,立案侦查320件439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廖平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上作报告,对2012年至2014年4月间西安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盘点。
这两年多中,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受理的624件案件线索中初查了402件,最终立案侦查320件43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04.7万元。其中大案为231件,占立案总件数的72.2%。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共6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3.7%;查处厅局级干部6人。
廖平在报告中提及先后办理的较高级别干部时,列举了4人,包括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荣泽(副厅级)受贿案、陕西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忠省(副厅级)受贿案、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白省民受贿案、西安市劳教所所长陈群安(副局级)受贿案等。
贪污贿赂案近三成是窝案
据介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出群体化、系统化、区域化的新趋势,而西安市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采取“系统办案”的方法,着力在查串案上下功夫、在挖窝案上求拓展。两年多以来,先后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有94件218人都是窝串案,占到查办案件总数的29.4%,总人数则达到49.7%。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50人,占34.2%;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146人,占33.3%。(记者杨昊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