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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高岳
毒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毒,不仅可以使一个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还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法制日报》记者梳理了几起吸食毒品引发的案件,希望以此告诫人们:毒祸猛于虎,千万不可沾。
吸毒产生幻觉驾车撞岳母
李某的父亲经营着一家物资回收站,靠着回收站不错的收入,李某当起了“啃老族”。2003年,百无聊赖的李某为寻找刺激,开始跟着一些朋友吸食冰毒。慢慢的,李某吸毒成瘾,人也变得偏激、多疑,经常为一点小事暴跳如雷,甚至无端猜忌妻子有婚外情,不让其单独外出。2009年的一天,李某和妻子赵某吵架后开车追到妻子工作的幼儿园,将幼儿园大门撞坏,李某被行政拘留,赵某也因此被迫辞职。直到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家人才发现李某吸毒的事实,在李某母亲反复劝说之下,李某保证不会再吸毒。
然而,毒品的诱惑时时在影响着李某。2011年7月,李某又开始联系毒品贩子,并避开家人,不时地和朋友躲在自己车里吸毒。
一天晚上,李某和妻子又为琐事吵了一架,赵某一气之下打电话给自己父母,要他们把自己接回娘家去。此时,刚吸食过毒品的李某处于极度亢奋中,见妻子被岳父母接走,李某便开车追了出去。在一个十字路口,赵某和岳父母所坐的轿车等红灯停了下来,李某见此,加速向他们冲去。还没等一车人有所反应,车就被李某撞出数米。李某急红了眼,倒车拉开一段距离,准备再次撞上去。“赶快下车!”赵某从惊吓中反应过来,急忙叫父母离开这危险的地方。赵某和父亲先下了车,母亲刚打开车门跨出脚,车身已经再次受到撞击,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跌坐在地。看到眼前的情景,李某才稍稍清醒,开车逃离了现场。事后,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法官评案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案中,李某故意驾车撞击他人轿车的行为,造成他人数额巨大的财产损失,并致一人轻伤后果,又曾在其车上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理应数罪并罚。法官指出,因为吸毒,好好一个家庭支离破碎,这只是众多吸毒者的一个缩影。毒品的危害虽已众所周知,但仍有人铤而走险,不但自己遭受严重伤害,还可能因吸毒产生幻觉威胁到他人的安全。为了吸毒,李某曾不断向家人伸手要钱,稍有不满足就大发脾气,为求生活安稳,李某的父母和赵某凡事都顺着他,使李某更加变本加厉。因此,作为家人,绝不能对吸毒者有所纵容,否则后患无穷。
公司老总吸毒后放火烧房
除了吸毒后驾车恶意肇事,一公司老总则在吸毒后产生幻觉,肆意放火。陈某是某冶金公司负责人,时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吸食毒品。2013年12月24日晚9点左右,陈某在办公室吸食冰毒。次日早上7点,由于吸食毒品后让他产生幻觉,感觉生命受到威胁,就开始在家里用东西堵门,并点燃窗帘、枕头,而且还向楼下扔砸白酒等物品,同时还对着窗口大喊:“救命啊,救火啊,煤气泄漏要爆炸啦”。
然而,就在消防人员强行入室灭火时,陈某又从阳台攀爬进入9楼的邻居家,拉扯室内物品封堵房间,向处警民警扔砸物品,并再次点燃纸巾。直至警察强行入室将其抓获,消防人员才将火彻底扑灭。
据消防官兵介绍,陈某在厨房内有天然气管道、房屋内有大量易燃物品的高层公寓楼放火,其行为不仅会使其自己房屋发生大火,也有可能蔓延到其他住户家,甚至引发爆炸。
近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评案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在住宅楼内放火,常人都应当知道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陈某采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说,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筹毒资频频砸车行窃
年届40岁的女子徐某,有10余年吸毒史,因无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为筹集毒资,选择在深夜频频砸碎停靠在路边的汽车车窗行窃,近日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徐某小学毕业后,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由于生性叛逆,整天游手好闲,一直不愿意找份固定工作,经常跟一些社会不良人员混在一起。22岁那年,她经不住好奇和狐朋狗友的蛊惑,开始用吸食毒品来放纵空虚的自己,从此走上一条不归路。
23岁时,她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两年;26岁时,为筹集毒资行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8岁时,再次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两年;2012年5月,39岁的她为筹集毒资再次行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2年年底,徐某骑电动车在路上“晃荡”,见路边停放一辆轿车,便拿出随身携带的螺丝刀撬开副驾驶窗户玻璃,从汽车里面窃取了名贵香烟和一个导航仪,然后转卖,将违法所得购买毒品。2013年1月,徐某用砖头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玻璃砸碎后,窃取名酒若干,转卖销赃。这次,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4月,刑满释放不到5个月的徐某在经过一公园附近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外地牌照汽车。苦于无钱买毒的她,将车窗玻璃撬开,盗走车上一只手提包。得手后,徐某将包内的5000元现金全部用于购买毒品。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评案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过早的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加之交友不慎,导致徐某渐入歧途。好逸恶劳的性格、空虚的精神世界又使其不愿找份工作踏实生活,也就彻底无法脱离“毒圈”。继而,在没有正当收入来源的情形下,以盗窃、抢劫等违法方式“养吸”,也就成了多数吸毒人员的选择。
“本案中,尽管徐某被多次强制戒毒并成功,但每次出来后,昔日的毒友和贩毒分子又都纷纷找上门,经不住诱惑加上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她又走回了吸毒的老路,由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由于没有正当经济来源,徐某以盗养毒或者啃父母老本,至今没能成家立业。”该检察官说,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待徐某的将是再一次的铁窗生涯,希望这次她能戒掉毒瘾不再复吸。同时,检察官建议,徐某居住的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帮助日后重获自由的徐某步入正途,解决其就业等问题,同时防止徐某再次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记者 马超 通讯员 苏振东 雷文辉 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