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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轻男子因缺钱花,抢劫昔日老师,并将老师及其8岁女儿杀害。昨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三原入室抢劫杀害老师母女案”两罪犯张鑫、陈晨被依法执行死刑。
杀害老师母女 抢走350元现金
2010年7月26日,三原县新中医院家属院,35岁的中学老师刘长青和8岁的女儿被杀死在家中。事发7个小时后,三原警方将陈晨和张鑫(均为1992年出生)抓捕归案,令人惊讶的是,这两人竟都是刘长青曾经教过的学生,其中陈晨案发时还租住在刘长青家隔壁。
调查显示,陈晨和张鑫两人因缺钱花,预谋抢劫昔日的老师。两人以借水为由进入刘老师家,离开时偷偷将其防盗门锁舌压进锁内,使防盗门无法正常关闭。随后二人再次悄悄进入刘老师家,张鑫连刺刘老师24刀,而陈晨对平时熟悉的老师女儿下了毒手。随后两人抢走了刘老师钱包,内有350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
家属:快4年了,可以画个句号了
2011年11月14日,咸阳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死刑,二人上诉。2013年12月25日,咸阳市中院重审后再次判处二人死刑。二人再上诉,被省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其间,张鑫的父亲张某为使儿子免于死刑,唆使李某等3人为儿子提供虚假年龄证明,以证明张鑫作案时未满18周岁,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2013年10月被三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经查两人作案时都刚满18岁。
昨日上午10时许,咸阳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在咸阳市将罪犯张鑫、陈晨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被害人刘老师的爱人郑先生,“法院并没有通知我们二人今天(20日)执行死刑,不过这也算是迟到的正义吧,无论对生者还是死者都算是一个安慰。”郑先生说,“从案发到现在,快4年了,事情也算是可以画个句号了。”(记者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