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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高速建设时,我们全力支持。但路通了,给我们留下了30万立方的弃渣,至今没有进行综合治理。汛期来临,弃渣场没有泄洪渠道,一旦发生不测,我们这儿的百姓可要遭殃了。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观新村群众担忧地说。
修高速留下的弃渣超库容
20日上午,记者来到距市区10公里的汉滨区吉河镇观新村弃渣现场,堆积的弃渣紧靠两沟坎之间,下方就是居住的群众和一修配厂,弃渣堆放点距离公路不足100米。
村民鲁某告诉记者,该弃渣场是2009年修建十天高速时,51标段为赶工程进度,将弃渣堆积在这里。当时村民不愿意,但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后经汉滨区、吉河镇、高速路协调办积极协商,临时设计堆放20万立方米的弃渣场,最终弃渣堆放达30万立方米,严重超了库容。“留下的安全隐患较大,我们很担心。”
观新村支书王某告诉记者,综合治理的费用较大,政府投入较少。好几个施工企业看了后,都不愿意投资施工。现在找到了一家企业愿意投资,因土地流转问题正在协商。
多次会议要求治理但未果
汉滨区吉河镇副书记杨孝国说,为此事,区上开了几次会议,要求综合治理。“但进行综合整治时,51标设计的治理方案与群众愿望不相符,因此治理进行不了。后来,按照区上会议要求,进行招商引资,让企业来投资施工并拿出可行的设计方案。”
记者从汉滨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解决弃渣场的问题,汉滨区曾于2011年9月28日、2011年11月5日、2012年5月15日召开过三次专题会议。在2012年5月15日的专题会议上,要求由吉河镇15天内确定切实可行的暗区治理方案,沟渠设计必须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确保行洪安全。如果暗渠治理方案无法确定,按十天高速管理处的明渠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吉河镇要做好外部环境协调保障工作。
镇上协调了多次村民不让步
既然有明确的会议要求,那么治理为何不能进行?
施工企业方程业荣说,他于2013年11月通过招商引资形式来进行综合整治,并已经缴纳了180万元的费用,工程却不能开工。因为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30多亩土地的产权问题。“这个弃渣场,占了观新村5组22.9亩,占了3组8亩多,要综合治理,必须将30多亩土地全部流转给我。实际实施中,仅流转了5组的土地,3组却将土地流转给另外一个人。这样一来,不便于进行综合治理,工程投资的600多万元也无法收回成本。”
对此说法,镇副书记杨孝国称,就是因为土地流转问题,镇上一直在协调,专门跑了村组10多趟,但村组土地为集体所有,镇政府不能强行干涉,要求观新村委会积极协商来解决此问题。
“政府投入资金有限,流转土地又属违规。因为吉河镇现在属于安康市160平方公里规划限制开发区,流转土地违反相关法规。所以,弃渣场的综合整治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想办法如何来解决。”吉河镇党委书记陈胜林说。文/图本报记者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