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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农业局副主任、秦都区司法局副局长、三原县副县长……”用伪造的这些身份,兴平一名年过五旬的男子取得多名女性信任,依次以购车、安排子女工作、投资房地产、职称晋升为借口,向她们索要钱财达150余万,此外还伪造离婚证,与一女性办酒席结婚。目前,此男因涉嫌诈骗被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女子报警称被骗20余万
今年2月20日,一名曹姓女子向兴平市公安局报警称,她自2007年至今,被一名杨姓男子骗取20余万元钱财,且这名男子隐瞒身份,谎称自己是政府官员,还与自己结婚。
兴平警方调查得知,2007年8月的一天,离异后的曹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杨某,此后二人开始交往。交往期间,杨某向曹某称自己与妻子因矛盾分居,正准备离婚。后来,为打消曹某疑虑,杨某还拿出离婚证让其辨认。
之后,杨某与曹某迅速办了结婚证,还为曹某买车,取得曹某信任。2008年1月2日,二人设婚宴邀请曹某单位同事和亲朋,此间,杨某称自己在咸阳市秦都区某小区有一套政府分配的房子,并将曹某户口迁移至自己名下,两人就此生活在一起。
期间,杨某先后以担任兴平市农业局副主任、咸阳秦都区司法局副局长、三原县副县长、沣渭新区副区长、榆林市委副书记等职务,持续获取曹某信任,跟她继续生活。每当曹某质疑时,杨某便让其查看自己电话簿里存的大量领导电话号码,以打消她的疑虑。
二人同居不久,杨某先后以购买车、装修房子、为她弟弟减刑、为她女儿安排工作等借口,多次向曹某索要钱财达15.8万元。
杨某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回家,今年初曹某心生疑虑,在公安机关查询杨某身份,这才得知自己一直生活在杨某编造的谎言中,遂向兴平市公安局报警。据曹某向警方描述,为了达到杨某的要求,她曾将单位购房资格售出,导致母女二人无家可归。
已被兴平市检察院批捕
兴平警方调查得知,杨某今年53岁,兴平市赵村镇人,农民。杨某与曹某生活期间,其还以政府官员的身份,称能帮孩子安排工作、买便宜房子、办理护士证和医师证为由,向曹某姐姐、同事和朋友索要钱财6万余元,这一切曹某并不知情。
同时,杨某还谎称自己任乾县副县长,以合作开发工程项目为由,向苏某索要现金50万余元(案发前已追回)。
2011年6月,杨某在网上认识女子李某,约其在咸阳市政府大院见面,冒充咸阳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书记秘书,骗得李某信任,随后,陆续以投资房地产可以分红、给李某孩子安排工作要送礼、包揽的工程急需用钱等为借口,骗取现金62万元和价值3万余元的烟酒。
2012年6月,杨某在给自己车买保险的过程中,认识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女子曹某某,杨某称自己在咸阳市政府工作,能帮助其儿子从普通校警提拔成领导干部,后向她索要了3万元。
2012年,杨某谎称自己是咸阳市卫生局干部,以能为田某女儿办理护士证为由,骗取1.3万元,后又以能将其女儿安排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工作为由,索要5.5万元和93#汽油票2000升。
2012年8月,杨某以身为咸阳市政府秘书等谎言为由,骗取雷某信任,承诺为雷某办理教师职称晋升、提升其为副校长为由,向雷某索要2.3万元。
2013年12月,杨某又以能将政府采购车辆的保险业务交由曹某某办理要向领导送礼为由,向曹某某索要某超市8000元的购物卡。
经兴平市公安局统计,杨某以各种虚假身份和借口,依次向上述受害人索要钱财达150余万。目前,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对杨某依法批准逮捕。(记者 赵方 通讯员 王晓玲 吴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