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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军)近日,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下发《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公布了全省5条主要江河、97座大中型水库、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及韩城市等12个城市的防汛抗旱工作行政、技术责任人共191名。
我省5条主要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分别由流经各地政府领导担任;主要江河防洪技术责任人,分别由各地市水利(务)局和江河防汛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我省12个主要城市防汛责任人,分别由各市区政府领导担任;城市防汛技术责任人,分别为各市区水利(务)局和城建局(建委)负责同志担任;12个市区抗旱行政责任人为各市区政府主管领导,技术责任人为各市区水利(务)局领导;我省13个大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分别为水库所在地各市政府主管领导,技术责任人分别为水库所在市水利(务)局及企业主管单位负责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抗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求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和抗旱用水安全。
(陕西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见陕西传媒网 http://www.sxdaily.com.cn/n/2014/0618/c508-5454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