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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蓝天绿草掩映下的榆神工业区锦界工业园区。
记者从榆林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对全省各市及杨凌、韩城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削减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榆林市承担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减排任务。
实施方案规定,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13年削减0.5%,控制在80.21万吨以内,其中榆林削减1.2%,控制在21.76万吨以内,占全省控制量的27%;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3年削减6%,控制在71.33万吨以内,其中榆林削减8%,控制在18.8万吨以内,占全省控制量的26%。
此外,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计划比2013年削减1.5%,控制在51.14万吨以内,其中榆林削减1%,排放控制在5万吨以内,占全省控制量的10%;氨氮排放量削减2%,控制在5.83万吨以内,其中榆林削减1%,排放控制在6013吨以内,约占全省控制量的10%。
为确保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根据2013年我省污染物减排进展情况及2014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结合《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省政府制订了该方案。
方案要求,要加快淘汰电力、煤炭、焦炭、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以火电行业执行新排放标准为契机,淘汰西安周边200公里以内及榆林地区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各市(区)要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年度淘汰计划落实淘汰任务,促使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要加大生活源治理力度,做好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0%。年底前,关中、陕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积极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农业源污染治理工作,推行村镇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处理污染物,完成24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养殖专业户密集区域,建立统一的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或生产有机肥,提高资源综合化利用率。
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推进车、油同步升级,全面供应国四油品。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工作,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不低于90%。
据了解,我省将通过加大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力度、改革总量管理工作机制、优化落实各项环境经济政策、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完善污染减排管理及技术支撑体系、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减排效益等措施确保方案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