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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神木县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着力遏制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
《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申报、审批和报告制度,其中喜宴在办理10天前申报,丧宴应及时申报,婚丧嫁娶等事宜后10日内,要将办理情况向审批组织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科级领导干部在县纪委申报、审批和报告,一般干部在本单位申报、审批和报告。
《规定》中较为严格的禁令包括,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时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其中规定宴请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迎送车辆不超过8辆;参加非亲戚办理的婚丧嫁娶时,礼金不超300元;在参加婚丧嫁娶等事宜时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此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的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等事宜时,严禁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
“目前,该禁令文件已下发给神木县各党员干部,干部们也将此禁令作为工作和生活的警戒线。”神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生强表示,针对党员干部的禁令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过去操办婚丧嫁娶讲排场、比阔气的奢侈行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神木县纪检委一位马姓工作人员说:“《规定》落实后欢迎市民监督,如遇违反《规定》、顶风作案的党员干部,可第一时间向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将会根据举报情况进行调查,举报电话:0912-835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