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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图为越秀警方回访消防整改重点场所。
短短6个月时间,169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或过失引起火灾的消防违法行为人被越秀警方依法拘留,这个数字是去年全年的15倍。今年以来,越秀警方在全市冬春火灾隐患整治“利剑”行动中,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持续高压的态势,全力治理违章的既有建筑、高层和地下建筑、生产存储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顶格处理之下收效明显,全区19栋烂尾楼的火灾隐患目前已清理完毕。
顶格处理整顿火患
建业大厦一场大火,引发越秀区整治消防隐患前所未有的力度。
今年以来,越秀区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建立了越秀区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书记武延军、区长王焕清指挥,并印发《越秀区重大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分批滚动挂牌整治机制,全区四套班子成员对隐患场所分头挂点整治。挂牌督办机制不仅针对重点隐患场所,还涉及居民区成片“住改仓”、“住改商”场所。通过情况调研、召开会议、隐患告知、限期整改的工作流程,采取责令迁出、立即清退、责令“三停”、行政拘留以及临时查封等有力措施顶格处罚,重拳整治。
越秀警方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对具有发生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无证烧焊)、在高层建筑内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层使用液化石油气)、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和过失引起火灾等违法行为的单位法人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等责任人坚决予以拘留,仅6个月就拘留了169人,是去年全年行政拘留11人的15倍之多,切实达到“拘留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多措并举清理烂尾楼
烂尾楼一直是消防整治工作的难点。
建业大厦发生火灾后,广州市建委公布的广州现有35座烂尾楼大名单中,越秀区就有19栋。机械防排烟、防火卷帘、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保持完整有效,不同程度地存在占用消防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用作仓储、商铺或其他场所使用等,成为了这些烂尾楼的通病。
然而,在此前的专项整治中,有些业主单位缺乏资金进行整改,有些烂尾楼产权不清,资产权属存在争议,有些涉及规划变更和回迁安置等问题,业主、管理方和使用方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拖延或拒绝整改。
越秀警方按照全市“利剑”行动部署,对检查发现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烂尾楼一律停止使用;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一律依法先予以查封;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场所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开展广泛宣传,让业主们意识到烂尾楼存在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违法使用的法律责任。
多措并举之下,越秀区19处烂尾楼火灾隐患已经清理完毕,并交由属地街道牵头开展后续监管工作。
查封违法占用避难层
消防整治的另一个难点是超高层建筑。
原本,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作为发生火灾时人员逃避火灾威胁最重要的安全场所,应设有专门的排烟、送风设施,可以帮助群众暂时避险,向下疏散,但区公安分局消防民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超高层建筑存在占用避难层改做办公室或宿舍的情况,严重影响建筑安全疏散。
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越秀警方先后对避难层被占用作办公室或员工宿舍的解放南路39号万菱广场第25层避难层、北京路147号锦源大厦第22层避难层、南堤二马路御江苑第14层避难层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措施,责令物业管理公司拆除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并予以立案处罚,查封面积达数千平方米。经复查,占用避难层的情况均按时拆除整改完毕。
越秀警方表示,将继续保持消防整治的高压态势,对于无视消防法律法规,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一经查实,必将从严查处,绝不手软。各单位、场所应积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存在问题,市民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96119等方式积极举报。
■数说
截至6月17日,越秀区共出动检查人员35572人次,检查场所41754间次,发现隐患14014处,整改隐患13133处,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措施650间,清理仓库2972间,办结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51宗,罚款267.97万元,责令“三停”83间,消防行政拘留169人。由于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性,工作力度和执法力度空前,居民群众和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观念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支持配合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整治成效明显,夯实了全区消防安全基础。
烂尾楼火患整治AB面
A面:东华西路海月西街商住楼整治情况:全部住户自动搬离
东华西路海月西街商住楼位于海月西街7—15号,永安横1—9号。开发商为广州海月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省经济发展公司),2002年完成至地下1层后因用地红线骑压四十中用地导致停工。该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未安装消防设施,工程停工后,拆迁户回迁至该处或租赁给外来人员居住。当时现场共居住46户117人,存在用木板分隔住人、电线乱拉、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况。发现情况后,区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集与开发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明确整治方案。在整治工作中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派员现场对住户进行逐户劝离,妥善安置回迁户,积极引导并协助临租人员另觅居所,协助有需要的住户搬离现场。在劝离过程中,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派出力量,驻守现场,防止住户回流。至2014年1月31日,全部住户已自动搬离。相关部门将该场所内的违章建筑拆除,砌筑围墙,设置铁门进行封闭,并交由区建设和水务局负责后续监管,属地街道、派出所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安全。
B面:富都大厦整治情况:仍有十余商铺在营业,截至昨日取得突破
富都商贸大厦位于越秀区解放中路421—459号,开发商为广州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设计为1栋27层综合楼,设地下室3层,裙楼5层,建筑面积为45786平方米,首至五层裙楼为商业,六层以上为办公。建筑主体消防设计方案于1995年报送市消防部门审核,但大楼于2000年开始烂尾,至今整体土建未经消防验收。从2002年12月开始,广州市中宏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承租富都商贸大厦五至负三层并开始经营,其中大厦地下二、三层为停车场库,负一层为仓库、商场、停车场,首至四层为商场,五层为办公室,六层以上烂尾空置。经检查,民警发现该处存在部分楼层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占用防火间距及消防车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擅自增设敞开楼梯、改变平面布局,天花使用可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电线老化且存在乱拉乱接情况等隐患。
检查发现问题后,区公安分局提请越秀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富都商贸大厦的整治意见和措施,制定《解放中路富都商贸大厦整治工作方案》,区政府成立专门的团队,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区公安分局根据各部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责令停止使用、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临时查封措施,同时还召开商户、租户工作会议,对大厦存在的消防隐患情况进行说明,宣传相关消防法律和消防技术规范,传唤大厦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教育,协调其关停存在消防隐患、影响消防安全的商铺,办理退租的清退小租户“两按一租”等资金。同时协调工商、城管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效果。
通过前期工作,富都商贸大厦7个经营楼层约8000平方米,320个商铺已停用搬离,室外违章建设已全部清拆。但由于涉及退回押金、租金问题,一楼的16间商铺此前一直拒绝配合,通过越秀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至6月17日下午才全部关门停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