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讯,6月12日,宝鸡市中院对陇县7·24特大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陇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等五人经济损失7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