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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渭南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渭南市决定在原单纯的县级医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基础上,提档升级,将定点医院扩大到市级医院。6月下旬,4家市级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全面启动“一站式”结算服务。
这新增的4家医院分别是,渭南市中心医院、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渭南市中医医院、渭南市精神病医院。
服务对象是具有渭南市户口,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
救助标准:全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病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据实救助。各县市区(临渭区除外)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内60%比例救助,超过2万元部分按4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临渭区结合全省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65%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医疗救助标准若有调整,市民政局通知医疗定点机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记者 姚琼 见习记者 王东琪 通讯员 冯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