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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在4S店被“摔伤” 店家答应修好车再陪1万元

2014-6-12 19:14:00  来源: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进入论坛

去4S店保养维修爱车,没想到,店内升降机发生故障,爱车竟然从1米多高的起落架上掉下来,“摔了一跤受伤了”。双方就修车赔偿问题僵持了两个月,昨天记者获悉此事终于得到解决。

爱车从4S店起落架上摔下来

事情要从今年4月10日说起,宝鸡市消费者刘先生购买的大众斯柯达明锐俊逸小轿车,因发现有故障,便开到宝鸡高新开发区十二路一家4S店维修。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店方给该车准备更换零部件时,由于升降机发生故障,车辆从1米多高的起落架上摔下来,导致车辆受损。

摔车事件发生后,刘先生先后4次到4S店要求协商处理,要么店方更换新车,要么把车辆维修好后,赔偿6万元。4S店方先是提出免费维修好车辆,车修好以后再谈赔偿事宜,后来又答应赔偿金不得超过维修金额,即3000元。并拒绝车主查看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声称车主如果不接受,可以到法院打官司,愿意奉陪。时间一天天过去,双方就修车赔偿问题仍然僵持不下,万般无奈情况下,刘先生投诉到宝鸡市高新区消费者协会磻溪分会,请求帮助解决。

车辆修好再陪1万元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高新区消费者协会磻溪分会随即指派专人到4S店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发现,双方对摔车的事实都予确认,争议焦点集中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

该分会工作人员说,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中包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4S店在摔车案中侵权责任明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消费者在摔车事件发生后提出的诉求,依据新《消法》和《民法》有关规定又有维权过度之嫌。

经过多次与消费者和4S店负责人的沟通和耐心细致调解,经历了时长20天,登门12次的调解走访,终于使这起消费纠纷圆满解决。消费者刘先生和4S店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将受损车辆维修好;对此次维修部位进行2年或6万公里质保;车辆维修好以后,可以找第三方进行安全检测;为表达店方歉意,一次性给消费者刘先生1万元经济补偿。

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白圩珑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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