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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考加分一片“瘦身”的潮流中,有一项却异军突起,成为加分热点:在陕西,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优先录取;在北京、山东、浙江、四川等省份将见义勇为列入高考加分项目,其中有些省份这一加分值高到20分。
把道德作为分数,在高考中由来已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就是这一品学兼优群体的代表。然而在长期的执行过程中,权力寻租现象在这一领域的加分中也最为突出。早在2002年,教育部门就指出,一些学生家长为达到高考录取时“加分”目的,千方百计走“后门”,拉关系,甚至制造假证明、假材料,以骗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原本对优良品德的奖励变成了地方权势家庭的私家福利。
如果再往前追溯,早在汉代,孝廉是察举制的科目之一,通过孝顺父母、办事廉正来选拔人才。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历史一再证明,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执行,以道德为分数,往往验证了道德的缺失。
为了保证高考的公平、公正,进入2000年后,包括陕西在内的一些省份在高考中取消了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让人们诧异的是,2014年,思想品德方面的加分政策再度成为热点。
在道德失范现象频现的今天,在高考中为道德加分,无疑是试图用高考这根指挥棒来引导孩子们心中的道德观,培养品德兼备的下一代。从教育目标来说,这是家长、学校、社会的共同期待,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在教育过程中长期的、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和评价,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
然而在高考这样一个选拔性的考试中,一次性的分数能否代表一个孩子的道德水平?就目前而言,而对孩子道德品德高下的评价标准仍有些模糊:多大的事件可称为对社会有较大影响?事迹有多突出才能算有突出事迹者?有的省份将其用省级、市级的奖励作为标准,这是否又为权利开辟了新的寻租空间?
2014年,人民网强国论坛曾为这个加分项目做过相关调查,其中有57.4%的网友认为该项调整“不合理”,认为品德加分“标准太难界定”,或滋生新的腐败。面对社会的质疑,有专家表示,用分数来衡量道德,如果不建立一整套公正、公平、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在激烈的高考竞争中,难免会让道德走向功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