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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神木县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神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的意见》。
神木县将继续坚持多方联动,全力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在完善机制,推进处非工作有序开展方面,将着力点放在案件受理、调查追缴、分类处置上,确保工作贴合实际,切实解决问题所在。在涉及做好资产处置和兑付工作,神木县积极妥善处理相关情况,在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在具体工作中,神木县将开展打击“老赖”专项行动,依法追缴涉案财物。通知要求,要从严从快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依法追究非法集资案件第三方的相关责任,专案组要全力清查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第三方,并实行约谈制度,明确告知占有人(持有人)有关资产为赃款、赃物,责令其按时归还涉案财物,占有人(持有人)仍不能按期退还的,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查处;严肃处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者,严惩一批“老赖”,强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以及债务人;建立非法集资案件财产举报奖励制度。为调动广大公民参与追缴资产的积极性,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对依法应当追缴的资产进行举报奖励。
此外,该县还将在善后处置中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对成功调处或者取保候审的案件,监督资产兑付情况,如不能按协议履行的,重新立案继续追究集资人的刑事责任,建立健全“案结事了”解脱机制,对依约清退债权债务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刑事拘捕或者已经审判的非法集资案件,集资人作为原告、生活贫困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