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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将于今日起施行。根据新条例要求,住宅建筑或者商住混合类建筑住宅部分的窗户、阳台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新条例施行后,设置电子显示屏或者其他附带夜景光源的户外广告,须要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今后,以三环路为界,三环以内禁止利用建筑物屋顶设置户外广告,三环以外禁止利用建筑物坡屋顶设置户外广告。此外,住宅建筑或者商住混合类建筑住宅部分的窗户、阳台将不允许设置户外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