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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遇旅游纠纷 打电话投诉

2014-5-6 11:35:00  来源:城市晚报  进入论坛

  盼望已久的“五一小长假”结束。无论是长线游还是短线游,随团游还是自驾游,大家都出去放松了,畅快的享受3天假期。在旅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怎么解决?

  1.旅游过程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2.如果在旅行中,发现旅行社不按照合同约定,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投诉,亦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递交投诉状。

  3.如何写投诉状。

  一份完整的投诉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二是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三是投诉的事实与理由。四是具体的赔偿要求。五是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门票、机船车票、凭证、发票等。

  4.旅游者可以就哪些事项进行投诉。

  一是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是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四是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5.旅游投诉也有时效限制吗?

  是的,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旅游者有权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长春市旅游投诉电话:88982014;长春市旅游咨询电话:88652111。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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