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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 绘
昨天,武汉市新洲一名交警在酒店举办婚宴,竟向非亲非故的司机们散发请柬,并收受礼金。接到举报电话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暗访,将核实后的情况反映到新洲区委纪委,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后,责成当事人全额退还司机所送的礼金。(5月3日《武汉晚报》)
对于交警而言,向非亲非故的服务对象发请帖,那只能说是别有用心。对于接到请帖的司机来说,参加交警的婚礼,礼金数额不能少,还得和其他司机保持一致。不得不说,这真是一场别扭的婚礼。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但谁都知道,这位交警只收钱绝不会还礼,说到底,其实就是赤裸裸的索贿。这位交警平日里给司机发惯了白色罚单,结婚时也不忘奉上“红色罚单”,这大约也算是“职业病”。模糊了工作与生活,混淆了公权与私权,这可真是病得不轻,得纪检监察部门给好好治治。
这个交警的做法并非孤例。在生活中,某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总是借着结婚、生孩子、过生日等借口,向受己制约的服务对象变相索贿。如有官员结婚向商人发请帖,有幼儿园老师结婚给孩子家长发请柬等等。收到请帖的人,绝非真心赴宴,但迫于无奈、苦于受制,只能强颜欢笑、奉上红包,为的是今后不被刁难、得个方便。
当然,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礼的自然得投桃报李。若是交警,执法时大可对送过礼的司机高抬贵手;若是老师,上课时自然会对送过礼的孩子另眼相看。这类关系虽然隐蔽,但实际上就是权钱交易。
将服务对方的职务便利,变成要挟索贿的天赐良机,这首先是服务意识淡漠、道德水平低下的表现。同时,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有此类索贿行为,有关部门都应对其予以法律惩处,令其为违法行为付出法律代价。(段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