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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岁的刘某终日无所事事,没钱了就向家里要。一次因分家的事与父母发生争吵后,父母称百年后不分给他房子,刘某竟一把火烧了父母的房屋。昨日,记者获悉,刘某因犯放火罪被广东乐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90年出生的刘某是父母的“掌中宝”,因为老来得子,父母从小对他极为溺爱,导致刘某有求不应就大发脾气。刘某小学六年级便辍学,曾在广州、东莞等地打工,但一直都没有固定工作,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
2013年11月30日,刘某因与父母分家的事吵了起来,父母一时气话说将来不会分给刘某房子,刘某遂将家里放粮食、放柴火的房间及厨房的门锁起来,不让父母使用,并称如果分房之事不解决,他就不开门。在母亲强行开锁时,刘某情绪激动,用打火机点燃了楼房中一间堆放柴火茅草的房间,导致该房屋被烧毁。随后大火被赶来的村民控制并被消防官兵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