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侯显敏)“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护儿童安全健康,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中消协联合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协、
西安市消协等三十多家全国副省级以上消协(委)共同向消费者普及国家刚刚颁布的“玩具安全新标准”知识,提请关注涉及安全的相关内容,以便科学合理选择,加强社会监督,规范行业发展,保护儿童健康安全权益。
“玩具安全新标准” 2016年实施
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
众所周知,儿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据悉,该系列标准由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ISO 8124《玩具安全》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
新标准对儿童的保护更全面更严格
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2003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玩具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标识和说明等强制性技术要求。其他国家标准对童车、童床、摇篮、婴幼儿安抚奶嘴、毛绒和布制玩具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此次对2003版标准的修订,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新标准同时加严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编辑:刘青
编辑:秦人
关键词:玩具 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