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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海市旅游局会同海口市、三亚市旅游执法部门联合查处了北海青年国际旅行社违反《旅游法》经营行为,并给予严厉处罚。
2014年4月5日、6日,该社侨兴营业部分别组织9名散客赴海南3天2晚游,交由海南辉煌国旅有限公司王某接待,因该散客团在三亚进店购物过多而引起游客投诉。后经海南旅游质监部门查实,王某不是海南辉煌国际旅行社工作人员,而是其假借辉煌国旅有限公司名义与该社签订《旅行社合作协议书》,该社未认真审核王某的身份及其公司的合法性而与其签订《旅行社合作协议书》,并将游客交其接待而引发投诉。该社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拟对该社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四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容XX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海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切实加强对营业部及导游管理约束能力,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北海市旅游市场秩序稳定,努力提升游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