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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项目顺利通过本年度市人大立项论证,市旅游委条例论证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相关专题的论证报告初稿。5月27日,市旅游委针对旅游公共服务专题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邀请东城、西城等区县旅游部门以及委公共服务处、信息中心参会。安金明副主任到会参与了讨论。
会议主要围绕《旅游公共服务专题论证报告(初稿)》中涉及的立法必要性迫切性、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拟采取的制度措施等问题,认真听取了区县和处室的意见,深入了解了区县旅游公共服务的发展现状、遇到的困难以及对未来旅游公共服务的期望等。
安金明副主任要求,一是坚持开门立法,使修订后的《条例》切实满足工作需求;二是从宏观上把握由集散中心、集散站、集散点三级网络形成的旅游集散体系,研究对象不能局限于集散中心;三是在总结本次会议中提出的配套机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问题后,认真深入研究,完善立项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