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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8日从山东省文化厅获悉,近日印发的《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2014—2016年)》提出,在对“十艺节”获奖剧目和重点剧目进一步打磨提高基础上,山东今后3年内将打造40台至50台高质量创作剧目,实现舞台艺术持续惠民、乐民目标。
按照《规划》,今后3年,山东省每年推出10部“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3年推出10部至15部“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规划》对山东省、市、县国有文艺院团及民营剧团量身定制了发展目标:省直专业艺术院团各创作1台至2台代表山东艺术实力、在全国同类艺术品种中居领先地位的作品;市属专业艺术院团要瞄准全国一流水准,至少各创作1台发挥艺术优势、具有地方特色、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鼓励有条件、有创作能力的县(市、区)剧团,特别是单一剧种或濒危剧种的县属剧团进行新剧目创作;鼓励基层剧团发挥自身优势,推出一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型戏剧作品,活跃城乡演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规划》还特别指出,鼓励民营剧团和其他各种不同体制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院校积极参与舞台艺术创作,其入选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点创作剧目在经费补贴和奖励方面与文化部门所属专业院团享受同等待遇。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山东拟探索剧目股份制等新的艺术生产运作模式,鼓励不同所有制成分进入艺术创作生产领域,推进艺术生产的社会化运作,将艺术创作、演出、发展置于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
(驻山东记者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