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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宣统年间典当地产龙契。 本报记者 雷风雨 摄
记者从北辰区获悉,该区小淀镇近日发现一份清代宣统年间的典当地产龙契,经本市文史专家尹树鹏教授鉴定后认为是一件不多见的清末民初跨时代的较为完整的珍贵官契。证明小淀镇是宣统3年、壬子年(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之前建立的行政乡,是有百年历史的古乡镇。
这份地契是小淀镇镇志工作人员徐克新最近搜集到的。契的结构为正契和尾契,上面加盖有天津县官印和河防厅官印,附契作为存根留于官方,契上文字为毛笔字和铅印字。从契文内容得知,立典当地契时间为壬子年4月15日(宣统3年),同时又有中华民国元年5月31日(1912年)两个标时,说明这张地契出现于清宣统年代与中华民国交替的时期,是跨时代的产物。其次,地契可反映立典当地契人为北裕德堂王家,因需要银元,把9亩官地以3年使用期限典当给裕德堂温家,是活契。
地契上还记述着宣统年间非常规范的契约条款和税收条款,契约是按照光绪34年(公元1908年)所制定的税率进行纳税的。这张地契清楚显示,小淀因地处塌河淀,其土地变更不但要经过行政部门天津县的批准,还要经过河防厅的批准。这表明了小淀已是塌河大淀周围村庄及二十三乡的中心村镇和行政乡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