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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程伟)5月15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2011年—2013年,我省在8市17个县区进行国家“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先后发放财政扶贫补助资金5900多万元,累计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达3.93万人。
“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是2011年由国务院扶贫办与财政部共同启动的。旨在通过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直接补助,力求达到“培训一人,致富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我省先后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8市17个县(区)被列入到国家试点。
为了确保国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省出台了《关于做好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补助对象为:我省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登记在册贫困户中,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元。其中每年秋季学期每生补助700元,春季学期每生补助800元。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逐级下达到试点县,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据实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
为了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各市及试点县对补助对象的申请、证明、审核等过程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审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同时设置了网络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据省扶贫办统计,2011年秋—2012年春,我省共补助贫困学生8700人,补助资金1305万元;2012年秋—2013年春,累计补助贫困学生3.06万人,补助资金4600多万元。“雨露计划”试点不仅使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真正感受到了党的惠农政策的温暖,有效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也为贫困家庭获得发展能力、稳定脱贫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