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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两家没有任何用地和审批手续的墓园,竟然分别在秦岭脚下占地上百亩,并堂而皇之向外出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来看记者调查。
无用地许可 非法墓园却越建越大
据当地村民反映,尽管没有用地许可,但这并不影响建在户县境内终南山下的九龙山墓园和金南山绿色陵园两家墓园的发展,几年来,户县的林业、国土等部门也都先后对这样的两个非法占地建造行为墓园进行过处罚,但毁林占地建造墓园的行为并未停止,而且就在今年4月,其中一个墓园仍在毁林扩建。
通过从卫星地图可以看到这两个墓园位于户县石井镇谭峪口关中旅游环线以南,两个墓园依山而建,中间仅隔一条小河。其中毁林建墓的情形清晰可见。随后,记者来到九龙山墓园了解情况。
记者:“这原来都是林地,是吧?”
九龙山墓园工作人员:“对, 上边也有原来村民的自留地。”
记者:“咱这个林地手续有吗?”
九龙山墓园工作人员:“有, 下边都有。林业局都会过来, 他们定期都要检查的。”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九龙山墓园是从1998年开始建设,整个园区规划占地320亩,目前一期占地120亩,各种手续齐全。今年4月,他们又在山顶开辟了新的园区,占地10多几亩,开发的墓位每个在18万左右。
记者:“挺贵的。”
九龙山墓园工作人员:“现在反正就是, 咋说呢, 咱这个年限是永久性的,不能跟买房比,有的人一来说, 比买房还贵。”
尽管工作人员说讲,九龙山墓园的一切手续完备齐全,但调查采访中,记者并未见到该墓园的用地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证件,随后,记者又来到和九龙山墓园一河之隔的金南山绿色陵园。
记者:“现在这一块的用地是什么性质的?”
金南山绿色陵园工作人员:“咱们把地买了嘛, 我们老板把地已经买了,将来你买这块地就是永久性的。”
记者:“发证不?”
金南山绿色陵园工作人员:“发证, 由陕西省民政厅统一发的那种墓证。”
对于毁坏林地建墓园 工作人员毫不回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和九龙山墓园相比,金南山绿色墓园的发展相对较晚,工作人员说,他们不仅得到了民政主管部门的许可,而且有合法用地手续合法。
金南山绿色陵园工作人员:“上边都是林地。”
记者:“说是把林地破坏了,到底破坏了没?”
金南山绿色陵园工作人员:“就是破坏了,就是现在这一块的,九龙山把上边,山梁不是这样子,他给人家削平了。”
对于毁坏林地建墓园,这位工作人员毫不回避。据了解,国家对经营性墓园的审批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修建墓园首先必须取得省民政厅的批复许可,而取得民政部门批复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通过城乡建设、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那么,这两个墓园是否取得了这些部门的相关手续了呢?
记者首先来到户县林业局了解情况。
记者:“这两个墓园到目前为止, 依然没有占用林地的手续?”
户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付倩:“没有占用林地的手续。”
记者:“这算什么行为?”
户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付倩:“那肯定是违法行为。”
付科长告诉记者,九龙山墓园分给在2008年和2013年两次非法占用林地4.5亩和4.2亩,金南山墓园在2008年非法占用林地约4.5亩,对此,户县林业局对两家墓园分别都林业部门已经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对九龙山墓园累计罚款11万4千1百元,对金南山墓园罚款3万元,并要求限期恢复林地现状。
记者:“恢复了吗?”
户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付倩:“有一部分恢复了。”
者:“他是为了恢复植被呢,还是为了他的墓园的规划?”
户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付倩:“那当时肯定恢复只是一部分,为啥我说只是部分恢复,没有全部恢复。”
墓园为何以屡禁不止 越建越大?
但采访中,记者发现,面对林业部门的处罚,这种违法占地行为不但没有收敛,相反还在进一步扩大建设。随后,记者又来到户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
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凡:“截止目前, 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土地审批手续。”
记者:“这两个墓园分别占地面积是多少?”
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凡:“两个墓园总共占地面积是203亩,其中,金南山是100亩,九龙山是103亩。”
户县国土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墓园用地手续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墓园建设方曾经向他们申报过用地手续,他们也曾向省国土厅申报过,但至今没有得到批复,对此,他们也曾多次对两家墓园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过查处,但收效甚微。
就这样,在长达数十年里,户县九龙山和金南山两家墓园在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而面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林业、国土等执法部门也只能是一次次的调查、处罚。更让记者感到疑惑的是,虽然没有取得用地许可手续,但这两家墓园不但却有民政部门的批复、工商营业执照、而且还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墓园经营许可证。
户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书记赵伟向:“可能是省、市、 县三级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遗留问题,可能就是特事特办吧,我的理解就是这个样。”
既然没有土地手续,又怎么能却办下了民政和工商手续呢?随后,记者又走访了省民政厅,据社会事务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这样的现状,当初,这两家墓园在办理审批手续时,给民政部门提供有土地手续,其中金南山墓园提供的是2010年西安市国土局177号土地预审批复文件,原则同意占地29.19亩。九龙山墓园提供的是2006年,由户县国土局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占地面积为104.92亩。那么,这两家墓园提供的土地手续是否真实有效?记者再次采访了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
记者:“金南山29.19亩,177号文件,这是个什么手续?”
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凡:“这是个用地预审的复函。”
记者:“这是不是正式用地手续?”
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凡:“不是正式用地手续。九龙山(2006)59号集体土地证,不是我们局颁发的,我们查档案也没有这个证。”
记者:“那这个证是从哪里出来的?”
户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凡:“那这具体我就说不清楚了。”
国家明确规定,公墓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那么这两家墓园为什么就能建在环山路沿线、秦岭的北麓?并且为什么能将土地预审批复代替正式手续上报? 民政部门又是怎么审查审批的呢?而且九龙山墓园的土地使用证在户县国土局查无此证,那么这个使用证又是哪来的?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出明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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